福州市建筑工程《榕城杯》獎(市優(yōu)良工程)

發(fā)布時間:2019-12-03

福州市建筑工程《榕城杯》獎(市優(yōu)良工程)評審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為貫徹《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落實“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促進施工企業(yè)加強質量管理,推動我市建設工程質量水平的提高,決定在全市開展創(chuàng)福州市建筑工程《榕城杯》獎(以下簡稱《榕城杯》獎)評選活動,特制定本辦法。

《榕城杯》獎是全市建筑工程質量最高榮譽獎,凡在我市轄區(qū)內已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且符合本辦法所規(guī)定的評選范圍和申報條件,均可參加評選。

《榕城杯》獎由主承建單位申報,由福州市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xié)會(以下簡稱市工程質協(xié))組織評審。《榕城杯》獎每年評審兩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度各一次。申報的項目上半年度竣工時間為當年的6月30日之前,下半年度竣工時間為當年的12月31日之前。工程核驗時間:上半年度截止到當年7月31日,下半年度截止到次年的1月31日。


第二章  評審組織(略)


第三章  申報條件和評選范圍


參加《榕城杯》獎的評選工程,必須是符合法定建設程序,并經竣工驗收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住宅和公共建筑工程:

1、單位建筑面積在2000m2以上;

2、縣(市)地區(qū)單體建筑面積在1500m2以上;

二、工業(yè)建筑工程(含單層、多層工業(yè)廠房、倉儲等工程),單位建筑面積在3000m2以上(不含生產設備安裝)。

其他特殊建筑工程,設計新穎、技術先進、質量水平高、社會效益號者,可由評審委員會決定。

工程設計合理、先進,工程建設無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無結構隱患和使用功能缺陷。

住宅初裝修工程,外立面、外墻、外門窗、屋面工程和公共部位(門廳、走道、樓梯間、電梯間)及公用設施、設備等必須按審批設計圖紙施工到位。樓地面及廁浴、廚房墻面找平層做完,廁浴間防水層做完。室外部分的散水坡、明溝應按設計施工到位。 

屬于二次裝修或帶商場辦公場所的單體住宅工程以及商務寫字樓工程應按審批的圖紙施工全部到位,并經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手續(xù)完備,工程質量保證資料齊全。

不列入評選范圍的工程

已經參加過單位《榕城杯》獎評選而未被評選上的工程;

保密工程

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工程


第四章  工程核驗與評審


第十二條 申報企業(yè)在工程開工后10內,應填寫創(chuàng)《榕城杯》優(yōu)質工程申報表(附表一)一式二份,向市工程質協(xié)申報,未按時申報的工程不予評審。

第十三條 工程核驗程序

市工程質協(xié)根據工程施工進度,不定期組織結構初評小組對工程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質量控制資料進行隨機抽查。

結構初評小組對每項次結構工程抽查后,依照《榕城杯建筑工程結構質量評審標準》,組織匯總評定。

根據結構初評小組匯總評定推薦的工程項目,市工程質協(xié)組織結構工程核驗組對工程進行現(xiàn)場核驗。

結構工程核驗組對所核驗的工程,依照《榕城杯建筑工程結構質量評審標準》進行評議匯總,提出書面核驗情況材料并向《榕城杯》獎評審委員會報告。

第十四條 略

第十五條 市工程質協(xié)對評審結果擬定為入選的工程項目,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第十六條 公示項目有投訴的,市工程質協(xié)將組織復查,情況屬實的,取消評獎資格;公示結果無疑義的,予以公布表彰

福州市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xié)會

二00四年二月九日

福州市建筑工程《榕城杯》獎質量評審標準(暫行)

1、總則

1.0.1(略)

1.0.2申報參評的建筑工程項目應符合《評審辦法》中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和評審范圍。其結構工程質量評價應達到“良”等級以上的工程。

1.0.3(略)

1.0.4核驗小組成員應符合《評審辦法》規(guī)定條件,并應經過市質協(xié)考核合格的工程質量管理專業(yè)技術人員。

2、基本規(guī)定

2.0.1榕城杯工程核驗要點:

核驗工作,依照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有關和設計要求,系抽查工程內業(yè)資料與抽查工程實體質量相結合,觀感質量與重點抽測相結合。注重使用功能,安全可靠,重要部位構造做法和細部質量。

2.0.2榕城杯工程核驗小組的工作程序

核驗小組由4-5人組成,設組長1人。核驗工作程序:

(1) 核驗組進場會:

核驗組與被評審單位雙方參評人員,相互簡要介紹情況,核驗組抽定工程部位和路線。一般檢查路線:屋面-頂層-中間層-首層-地下室外墻(可逆向檢查)

(2) 組織核驗:

先分專業(yè)對工程實物質量進行抽查,經綜合評價后能納入推薦項目的,再調工程內業(yè)進行抽查。

(3) 核驗小組進行綜合評議:核驗小組依照《榕城杯》獎質量評審標準,組織小組共同進行綜合評議評價,對每項工程做出綜合評價。

2.0.3榕城杯工程核驗的主要部位和抽查數量:

抽查工程的主要部位:工程外墻(含外墻)、屋面全數檢查,室內按其有代表性的間數抽查不少于10%,其中地下室、首層、頂層必檢。

2.0.4核驗項目的評價方法:

(1) 核驗是依照本標準的基本規(guī)定和觀感質量評定標準,在進行評議基礎上,按照土建工程與安裝工程觀感評價表欄目進行評價。

(2) 工程管理資料,應;有關規(guī)范、標準要求。抽查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項目質量管理和施工過程控制實效性、工程資料內容齊全、真實、整理有序等文件內容符合要求。

(3) 單位工程觀感質量評價方法:核驗的觀感質量評價分為“精”、“良”、“一般”三個評價等級。其得分率在85%以下者為“一般”,不予推薦《榕城杯》獎評審。其得分率在85%(含85%)以上者為“良”,可推薦《榕城杯》獎評審。其得分率在90%(含90%)以上者為“精”,可推薦《閩江杯》獎評審。




附表一

福州市創(chuàng)“榕城杯”優(yōu)質工程計劃申報表


工程名稱

 

面  積

 

開工日期

 

工程結構日  期

 

結構質式(層數)

 

建設單位

 

工程地點

 

監(jiān)督單位

 

建筑施工許可證號

 

項目經理

 

聯(lián)系電話

 

勘察、設計單位

 

監(jiān)理單位

 

結構工程形象進度計  劃

 

申報單位:

(簽章)

聯(lián)系人:                         電話:

年    月    日




關于向申報《榕城杯》獎工程項目收取評審費的通知

榕建質協(xié)(2004)03號


各有關單位:

為了規(guī)范做好工程評優(yōu)活動,根據福州市建筑工程《榕城杯》獎(市優(yōu)質工程)評審辦法中的規(guī)定,評審費收取標準如下:

一、 面積在5000m2以下每項收費2800元。

二、 面積在5000m2以上至10000m2每項收費3300元。

三、 面積在10000m2以上每項收費3800元。

四、 非會員單位申報的工程項目經批準后,除按上述標準收費外,每項另加1000元。





福州市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xié)會


2004年2月9日







申報創(chuàng)優(yōu)工程竣工后進入觀感核驗程序時應提供的資料


一、施工企業(yè)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創(chuàng)優(yōu)工程竣工核驗登記表》并提供下列資料:

1、 建筑施工許可證

2、 監(jiān)理評估報告

3、 竣工驗收書

4、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共計4份表格)

表C.O.1-1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表C.O.1-2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表記錄

表C.O.1-3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核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表C.O.1-4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

二、申報的項目經現(xiàn)場觀感核驗后。列為整改項目的內容,施工企業(yè)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組織整改,并及時向本協(xié)會反饋。(附:工程質量整改反饋單)




福州市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xié)會


2004年6月30日



創(chuàng)優(yōu)工程竣工核驗登記表

登記時間     年  月 日

工 程 名 稱

 

施 工 企 業(yè)

 

建 筑 面 積

 

結 構 質 式

 

開 工 時 間

 

竣 工 時 間

 

項 目 經 理

 

證   號

 

竣工時應提供的資 料 各 壹 份

建筑施工許可證

 

 

監(jiān)理評估報告

 

 

竣工驗收書

 

 

監(jiān)督報告是否上報 備 案

 

 

工程項目聯(lián)系人:

電話號碼:

施工企業(yè)

蓋  章

注:項目經理姓名以建筑施工許可證為準,若有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




福州市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xié)會

工程質量整改反饋單

年  月  日

主送:福州市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xié)會

施工單位

 

整改通知書編號

 

工程名稱

 

項 目 經 理

 

整改情況(分土建、安裝部分)

施 工 單 位

蓋  章

項目技術負責人(簽字)

整改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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